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15号)精神,加快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长春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ccswsjjyc@163.com提出意见。
附件:《长春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7月10日